兩種時間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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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生命是時間,人的時間便是生命。人每過一分鐘,人的生命便少了一分鐘。要愛惜生命便要珍惜時間;要善用生命便要盡用時間。每個人的一生有多長各有不同,未到人生的最後關頭,人也不能知道一生何時結束。但每一個人的一天都有二十四小時,一天生命的豐盛與否,便在乎人如何用這二十四小時。一天生命的豐盛不在乎長短,只在乎內容。人的一生是由每一天組成,一生的好壞便在乎每一天的好壞。人的每一天過得不好,便不要奢望一生會好。

人一天的時間除在以前文章中提過的「動」與「靜」的時間外,還可以包括明顯與不明顯的時間。明顯的時間很明顯,例如:吃飯,睡覺,上課,上班,購物逛街;不明顯的時間顧名思義並不明顯,但這些時間若加起來也為數不少。人要善用明顯的時間,但也要珍惜不明顯的時間。

曾經在二十多年前參加一個有關時間管理的講座,講員在一開始時便要參加者寫下昨天做了甚麼事,每件事用了多少時間。寫好後,講員便請參加者把寫下的時間加一加,看看總共用了多少時間。事後有兩個發現,第一,沒有一個人的總數超過二十四小時,其次便是每一個人的總數都是少過二十四小時。有些人只有十八個小時,有些是二十二個小時,當講員問那些不見了的時間去了哪裡的時候,參加者都表示沒有留意到這些時間,這便是不明顯的時間。

先談談明顯的時間。很多人都表示時間往往都不夠用,每天總有做不完的事。每晚入睡前都有一份內疚,一點憂慮,難怪熟睡成了人渴求的事,人不惜用種種方法,甚至藥物去達到熟睡的狀態。

時間如同金錢。每一個人都是有限的,但可以做的事,可以買的東西,往往會超出我們所能付出的時間與金錢。更正確的說法是,我們想做與想買的,往往超出我們的能力。要善用明顯的時間,首先要「知所限,定先後」。人要知一天中所要做的事,甚麼是必須做的(compulsory)?甚麼是可以選擇的(optional)?也要分清楚甚麼是我們需要的(needed)與甚麼是我們想要的(wanted)。若感覺到時間不夠用,常有掙扎,不防試試寫下每天甚至每週的活動與所用的時間。把各項活動分為「必須」與「可選擇」或「需要」與「想要」。若「必須」與「需要」的活動所用的時間外,仍有可用的時間,便可加入一些「可選擇」或「「想要」的活動,但不要用盡二十四小時,因為也要預留一些時間給突發的事與不明顯的事。

若「必須」與「需要」所用的時間超出所能用的時間,便要定先後,把優先次序較後的暫時放下,先做了較重要的事。另一方法,便是縮短每項活動的時間,有些活動若原來要用一小時,請嘗試用四十五分鐘;一件事可以做到90分的,不妨降低至80分,以致能容納其他「必須」與「需要」的事。

人的金錢運用要有預算,時間的運用也要有預算。做預算不是浪費時間,反是珍惜時間。人生要成功便要有預算,分輕重,定先後;沒有預算,輕重先後不分的人生,可以說是注定會失敗的人生。《聖經》之《以弗所書》中提及:「你們要謹慎行事...要愛惜光陰」(5章15-16節)。正正便指出人要善用時間,慎用時間。

下一篇會談到不明顯時間的運用,若能好好運用明顯與不明顯的時間,人生便會變得更充實,避免有心無力之感慨,必能利己利人。

人生「徐」筆 (一) : 人與事Where stories live. Discover now